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我想了解一下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之前我在户外干活时不小心破坏了一个交通指示牌,我很担心这会不会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所以想知道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啥,好判断我这情况是不是犯罪。
张凯执业律师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其构成要件。


首先是客体要件。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设施对交通运输安全至关重要,像轨道保障火车行驶,桥梁承载车辆通过,一旦这些设施被损坏,可能影响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引发严重事故,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二章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规定,这类犯罪侵犯的核心法益就是公共安全,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就是其中具体表现。


其次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交通设施的行为,且该行为造成了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等严重后果,危害到了公共安全。这里的损坏行为既可以是作为,如不小心撞倒灯塔;也可以是不作为,如发现交通标志损坏却不报告导致事故。同时,损坏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要有直接因果关系。比如某人不小心挖断铁路轨道,随后火车经过时脱轨,那么挖断轨道的行为就是导致火车脱轨这一严重后果的直接原因。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对于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通常认定为构成此罪的严重后果。


再者是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也就是说,无论男女老少,只要具备正常的认知和控制能力,因过失实施了损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是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坏交通设施并造成严重后果,因疏忽而没有预见。例如工人在施工时没有仔细查看周围环境,不小心损坏了地下电缆导致交通信号灯失灵。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坏交通设施,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严重后果。比如某人知道自己操作可能影响交通设施,但觉得不会那么巧出事,结果还是引发了事故。


总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四个构成要件。回到之前提到的不小心破坏交通指示牌的情况,如果只是普通损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不构成此罪,但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