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证据有哪几点表现?

我在一场官司里,感觉对方提交的证据可能有假,但不太确定哪些算虚假证据。我想知道虚假证据一般有哪几个方面的表现,好判断一下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心里也能有个底,在法庭上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虚假证据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或其他人故意提供的不真实、伪造或篡改的证据。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公正和正常的诉讼秩序。


从证据的来源来看,伪造证据是常见的虚假证据形式之一。伪造就是无中生有地制造根本不存在的证据材料。比如,为了证明自己和对方存在借贷关系,有人会伪造借条。在实际案例中,就有一方为了多分割财产,伪造了虚假的债务借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篡改证据也是虚假证据的一种重要表现。篡改是对原本真实的证据进行改动、变更,使其失去原本的真实性。例如,有人会对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涂改,改变双方原本约定的内容。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证人作伪证也是虚假证据的一种。证人在法庭上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证言,可能是受到当事人的威胁、利诱等。比如在一些刑事案件中,证人因为害怕报复或者贪图钱财,作出了虚假的证言。根据法律规定,证人作伪证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证人的伪证行为导致了错误的判决结果,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会严重影响司法的公信力。


虚假证据还包括诱导证人作证。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诱导证人按照自己的意愿提供证据。例如,当事人会在询问证人时,用暗示性的语言引导证人说出对自己有利的话。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诉讼证据应当真实、客观的原则。


总之,虚假证据的形式多种多样,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或者逃避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一旦发现虚假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