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交管理费,物业有权利收滞纳金吗?

我因为工作太忙,忘记交物业管理费了,结果物业说要收我滞纳金。我不太明白,就只是忘交了几天,物业真的有权利收滞纳金吗?我想知道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物业是否有权收取滞纳金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滞纳金的概念。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它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一般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而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与物业之间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费用。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并非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所以,严格来说,物业并没有权力直接收取滞纳金。




不过,在实际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可能会约定业主逾期缴纳管理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与滞纳金不同,违约金是基于合同双方的约定产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缴纳管理费需支付违约金的条款,并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当业主逾期未交管理费时,物业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




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物业要求业主支付滞纳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此时,业主可以与物业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及时补交管理费。




如果双方就违约金或滞纳金的问题产生争议,业主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在协商过程中,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提供合同依据和收费标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