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发放工资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每个月都会给我发工资,但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仅仅凭借公司给我发放工资这个情况,能不能认定我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呢?我担心之后万一有纠纷,没法证明我和公司的关系。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一般发放工资能否认定劳动关系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一种相对稳定的雇佣关系。


在实践中,发放工资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依据,但不能仅仅凭借发放工资这一点就直接认定劳动关系。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工资发放记录确实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之一。该《通知》第二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其中就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能直接表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劳动报酬,反映了经济上的依附关系,是判断劳动关系的重要参考。


然而,仅有工资发放记录并不足以确凿认定劳动关系。因为存在一些其他情况,可能导致工资发放但不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也会获得报酬,但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有着本质区别。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约定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劳务提供者一般不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约束,工作自主性较强,工作时间和方式也更为灵活。


此外,还有可能存在代发工资等情况。比如,A公司委托B公司代发员工工资,不能因为B公司发放了工资,就认定员工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要认定劳动关系,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判断。这些因素包括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劳动者是否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工作时间、地点是否由用人单位指定等。


综上所述,一般发放工资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但不能仅凭这一点就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判断。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认定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由专业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作出最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