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补代征形式征用土地,补偿款是归村集体分配还是归自家?

政府用补代征的方式征了我家土地,现在面临补偿款分配问题,不清楚这补偿款是应该由村集体统一分配,还是直接归我家所有,我想知道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补偿款的归属,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构成,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对于土地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是因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当土地被征收时,村集体失去了土地所有权,所以土地补偿费是对村集体的补偿。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笔钱就完全由村集体自由支配,村集体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民主程序来进行分配。例如,有些地方会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可能会将一部分土地补偿费分配给被征地农户。


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因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的。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是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是您家在土地上种植了青苗或者有建造的附着物,那么这部分补偿款是直接归您家的。因为这是对您家实际财产损失的补偿。


在政府以补代征这种不规范的土地征用形式下,如果符合征收的实质要件,依然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补偿款的归属。但需要注意的是,“以补代征”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和审批。如果遇到“以补代征”的情况,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按照合法的征收程序来处理,并确保自己应得的补偿款能够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