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我在广西做生意,最近签合同的时候有点担心遇到合同诈骗。想了解一下在广西地区,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怎样的,这样我心里也能有个底,知道达到什么数额就可能构成犯罪了。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合同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各种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有不同的档次,包括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不同的数额对应着不同的量刑。


关于广西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虽然该解释针对的是诈骗罪,但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在数额认定标准上有一定的参考性。


在广西,司法机关在具体认定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时,也会结合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不过,目前通常还是以五十万元作为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当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达到五十万元及以上时,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中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