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后户口该怎么办?

我在广州离了婚,现在不知道户口该怎么处理。是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还是必须迁走呢?如果要迁走,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广州关于离婚后户口处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广州,离婚后户口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不迁出。夫妻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户口簿上会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这种不迁出的情况,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第二种是迁回原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所以离婚后女方可以凭借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将户口迁回自己父母所在地。


第三种是另立门户。通常情况下,另立门户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广州具体的另立门户条件和要求,要按照当地户籍政策来执行。


总之,在处理广州离婚后户口问题时,要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当地户籍政策的要求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