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我在贵州,准备和配偶离婚,现在我们有一套共同房产,不知道在贵州对于离婚房产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进行分割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割办法,以免在分割房产时产生纠纷。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贵州,离婚房产的分割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遵循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


首先,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方全额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离婚时这套房子还是归男方所有。


其次,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婚后一起买了一套房,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商量如何分割,如果商量不成,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决,可能会倾向于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女方或者无过错的一方。


再者,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房产仍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归男方,但男方需要给女方一定的补偿,补偿包括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最后,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情况又有所不同。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在男方结婚前出钱买了一套房给男方,没有明确表示是给夫妻双方的,那这套房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买的,没有约定的话,就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