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

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和,打算去办理离婚,听说现在有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我想知道这个民法典里的离婚冷静期有没有开始实施呀?要是实施了,对我们办理离婚会有啥影响呢?
张凯执业律师

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已经实施。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离婚冷静期制度作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重要内容,也随之正式实施。


离婚冷静期,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不能马上拿到离婚证,而是要等上一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有其重要意义的。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可能是在一时冲动之下就决定离婚。离婚冷静期就给了双方一个重新思考的时间和空间,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后悔的决定,有助于维护婚姻的稳定性和家庭的和谐。


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说,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就必须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这个程序。如果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离婚就无法按照协议的方式进行。如果双方确实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又不想经过离婚冷静期,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审理案件,判断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总之,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它对夫妻的离婚程序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大家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要充分了解和遵循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