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有什么规定?
房屋遗产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名下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由继承人继承的过程。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介绍房屋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
首先是继承的方式。在我国,房屋遗产继承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房屋。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形式都有其相应的法律要求,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在继承时优先于法定继承。
其次是关于房屋继承的份额。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按照遗嘱指定的份额继承房屋。
然后是房屋继承的程序。一般来说,继承人需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接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最后,继承人持公证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最后,如果在房屋遗产继承过程中,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总之,了解房屋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助于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