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产权人没有签字,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我打算卖一套房子,这房子是和我家人共有的,但签合同的时候家人没签字。现在有人想买,合同也签了,可我有点担心合同的效力问题。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份房屋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房屋共有产权人没有签字,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房屋共有产权的概念。房屋共有产权,简单来说,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套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这就好比一群人一起拥有一件宝贝,对宝贝的处置需要大家共同商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接下来分情况来看合同的效力。第一种情况,如果是按份共有,当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出卖房屋并签订合同,即使有部分共有人没签字,合同也是有效的。比如,一套房子有三个按份共有人,分别占比40%、30%、30%,其中占40%和30%的共有人签字同意卖房,他们所占份额超过了三分之二,那么这个房屋买卖合同通常是有效的。


第二种情况,对于共同共有,一般需要全体共有人都同意,房屋买卖合同才有效。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若一方擅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另一方没签字,这个合同的效力就存在问题。不过,如果买方是善意取得,并且符合一定条件,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这里的善意取得是指买方在不知道房屋存在共有情况,以合理的价格购买房屋,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合同签订后,没签字的共有产权人对合同进行了追认,也就是事后表示同意卖房,那么合同也会从效力待定变为有效。


总之,判断房屋共有产权人没签字时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共有类型、是否构成善意取得以及是否有事后追认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确定。在实际交易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确保所有共有产权人都知晓并同意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