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是如何划分的?

我和我爱人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现在不太清楚这些债务到底该怎么划分。比如有一些是他自己在外面借的做生意的钱,还有一些是我们共同签字借的钱。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些夫妻债务是怎么划分的,我需要承担哪些,他需要承担哪些?
张凯执业律师

夫妻债务的划分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我们在婚姻生活中更好地处理债务问题,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夫妻债务的划分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这种情况比较容易理解。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在另一方借款后明确表示愿意共同承担该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里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包括维持家庭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基本生活开销。例如,一方为了家庭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的学费等所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接下来,我们看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的情况。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数额较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有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债权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借款与夫妻共同经营活动有关,那么这笔债务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夫妻债务的划分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当发生争议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来判断债务的性质。比如,在涉及债务纠纷的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借款的用途、金额大小、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的划分有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般也是有效的。但这种约定通常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之间的债务约定,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以根据夫妻之间的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总之,夫妻债务的划分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处理夫妻债务问题时,夫妻双方应当保持沟通和理性,遵守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