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双重赔偿是怎么判决的?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同时第三方也有责任。听说可以获得工伤双重赔偿,但不清楚法院会怎么判决。我想知道判决时会考虑哪些因素,依据什么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以及整个判决流程是怎样的。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工伤双重赔偿,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同时该伤害又符合其他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时,劳动者既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又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主张民事损害赔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判决方面,法院通常会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和考量因素。首先是赔偿项目的重合与不重合。对于一些实际支出的费用,比如医疗费,如果工伤保险基金已经支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劳动者再从侵权第三人处获得重复赔偿。这是因为医疗费属于补偿性质的费用,目的是填补实际损失,不能让劳动者通过双重赔偿获得额外利益。而像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由于其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功能,法院通常会支持劳动者获得双重赔偿。伤残赔偿金是对劳动者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下降和未来收入减少的补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劳动者精神痛苦的赔偿,二者与工伤保险赔偿并不冲突。


其次,法院会审查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侵权赔偿的流程和进度。如果劳动者已经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了部分赔偿,在向侵权第三人主张赔偿时,法院会考虑扣除已经获得的部分。反之,如果劳动者先从侵权第三人处获得了赔偿,在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时,工伤保险基金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最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证据和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工伤的发生、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自己所遭受的损失。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来确定赔偿的范围和金额。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影响劳动者获得双重赔偿的数额。总之,工伤双重赔偿的判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