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离婚时孩子怎么判?

我和配偶打算真的离婚了,现在最纠结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们都很爱孩子,不知道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孩子的归属。想了解一下,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决定孩子判给谁,有哪些具体的考量因素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的主要原则和考量因素。


首先,法律明确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孩子抚养权。这意味着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全面考量怎样的安排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最为有利。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亲的抚养一般更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工作稳定性,工作稳定的一方能有更多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居住环境,良好的居住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教育背景,较高的教育背景可能更有利于指导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等因素。同时,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所以法院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总之,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综合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