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法院怎么判?
我正在经历离婚,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特别迷茫。不知道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是依据什么来判的,是平均分配,还是有其他的规则?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定方法,好心里有个底。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法院的判决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原则的。首先,我们要清楚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是归一方所有的,不参与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会尊重双方的协议。但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就会介入。
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个因素。照顾子女权益方面,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会适当多分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些财产,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求。照顾女方权益,这是基于在婚姻家庭中女方往往在生活和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会给予适当照顾。对于无过错方权益的照顾,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也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比如涉及到房屋等不动产的分割,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比 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房屋的使用情况等进行合理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会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判决是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