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动植物检疫罪是如何定罪处罚的?

我之前不太懂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一些可能涉及危害动植物检疫的事。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认定,也不清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想了解一下危害动植物检疫罪到底是如何定罪和处罚的,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危害动植物检疫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有关动植物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我们从定罪和处罚两个方面详细讲解。


首先来看定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了危害动植物检疫罪。判定是否构成此罪,关键在于是否违反了国家动植物检疫相关规定。这里的“国家规定”,是指我国为了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动植物检疫制度。


要构成此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引起了重大动植物疫情。所谓重大动植物疫情,通常是指动物传染病在某一地区爆发、流行,在短期内突发众多患同一传染病的动物,造成动物死亡或者严重影响畜禽产品供应;或者植物病、虫、杂草的迅速蔓延,使农作物遭受严重损失等情况。另一种情形是虽未实际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但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危险,并且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综合考虑行为的手段、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等因素来判断。比如,多次实施违反动植物检疫规定的行为,或者逃避动植物检疫的手段恶劣等。


接下来看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犯危害动植物检疫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个人犯此罪,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会被处以罚金,也有可能只单独判处罚金。如果是单位实施了危害动植物检疫的行为,单位要交罚金,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按照个人犯罪的标准进行处罚。


总之,危害动植物检疫罪的定罪和处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大家在涉及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运输、进出口等活动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动植物检疫规定,避免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