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开庭被告不来法官会怎么判?

我借给别人钱,对方一直不还,我起诉到法院了,现在开庭时间定了,但听说被告可能不来。我特别担心这种情况下法官会怎么判,会不会对我不利呀,我很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如何处理的。
张凯执业律师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如果开庭时被告不来,法官会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


首先,要明白“被告不来”在法律上叫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即使被告不来,法院依然可以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官在进行缺席判决时,会全面审查案件的证据。对于原告来说,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比如借条,它是证明借贷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上面通常会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重要信息。转账记录也很关键,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借款,转账记录可以证明款项的实际交付。此外,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借贷事实的发生以及被告欠款未还的情况,法官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可能涉及的利息等费用。这里的利息,如果借贷双方有约定,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法院会予以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


然而,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充分,无法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或者存在一些关键事实不清楚的情况,法官可能不会完全支持原告的诉求。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能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总之,被告不来参加庭审,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法官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公正地作出判决。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