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贬值怎么判?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现在住的房子比买的时候贬值了。我们对房子的分割有分歧,不知道在法律上,离婚时房子贬值这种情况是怎么判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定规则和依据。
张凯执业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到房子贬值的情况,法院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房产在婚姻期间购买,若无特殊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贬值的房产分割,法院会先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仍归这一方所有,房子贬值也不涉及另一方的权益分割。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购买了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其一人名字,离婚时房子即使贬值,也还是其个人的。要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考虑购房资金的来源。如果双方都有出资,那么会按照出资比例来划分权益。比如,夫妻双方共同支付首付并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贬值了,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贬值损失和可获得的房产份额。另外,法院也会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在房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倾斜。总之,离婚时房子贬值的判决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