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申请离婚需要间隔多长时间?

我之前申请过离婚,但是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又撤销了。现在我想再次申请离婚,不知道再次申请离婚有没有时间限制,需要间隔多久才能再次申请呢?我很着急结束这段婚姻,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我国,再次申请离婚所需要间隔的时间,要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来确定。


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第一次申请离婚后,在冷静期内撤回或者冷静期届满未申请发给离婚证,之后再次申请协议离婚,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间隔一定的时间,只要双方达成一致,随时可以再次申请。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需要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比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等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原告可以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再次起诉。而被告起诉离婚则不受该六个月时间的限制,随时可以再次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