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多久冷静期?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去办理离婚手续。但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我不太清楚这个冷静期具体是多久,会不会很长时间啊?我就想赶紧把这事解决了,所以想了解下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时长。
张凯执业律师

在我国,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的时长是三十日。但这三十日是固定的,不能延长或缩短。而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还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这三十日未申请,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从提出离婚申请到最终拿到离婚证,理论上最长可能需要六十日。比如,夫妻二人在1月1日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当日受理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么冷静期从1月1日开始计算,到1月30日结束。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在1月31日到2月29日(假设该年2月有29天)这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在这个时间段内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