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的公告期是多久?
我收到了一份裁定书,但上面没写公告期是多久。我不太清楚这公告期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要等多久这个公告才结束,心里一直没底。就想问问裁定书的公告期一般是多久啊?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裁定书公告期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裁定书的时间期限。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裁定书时,法院就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在民事案件中,裁定书的公告期通常是三十日。从法院发出公告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过了三十日,就当作已经把裁定书送达给当事人了。
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所以在涉外案件里,裁定书的公告期是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