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是多久?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总是要求加班,也不说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到底是多久呢?我不想无限制地加班,想了解自己的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加班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加班”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加班就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的情况。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加班,一天最多只能多让劳动者工作一个小时。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订单突然大幅增加等,需要延长加班时间,一天最多也只能延长到三小时,而且一个月累计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不受上述限制。《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对于加班,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比如长时间让劳动者加班且不支付相应报酬等,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