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下达的时限是多久?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到现在都还没拿到事故责任书。我想知道交通事故责任书下达有没有时间限制啊?一般是多久能下达呢?很担心一直拖着影响后续处理,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
✓张 凯执业律师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明确了事故各方的责任,是后续索赔和处理的重要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下达的时限究竟是多久呢?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如果是一般的交通事故,情况不复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里的现场调查之日,就是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开始勘查等工作的那一天。例如,周一发生事故,交警当天进行了现场调查,那么正常情况下,最晚下周四就应该下达事故责任书。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一旦找到了逃逸的车辆和驾驶人,从找到的那天开始算,十天内要下达责任书。比如,周二找到了肇事逃逸车辆和驾驶人,那么最晚下周五就该有结果了。
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就会复杂一些。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日,但如果情况复杂,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这就意味着,如果涉及检验、鉴定,最长可能要六十多天才会下达事故责任书。
此外,如果存在当事人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等特殊情况,事故认定书的下达时间可能会根据刑事诉讼程序的进展而有所不同。不过这种情 况相对较少,并且也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书的下达是有明确的法律时限规定的。当事人如果对下达时间有疑问或者觉得存在不合理的拖延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和了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