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可以在多久内追认?

我签了份合同,后来才知道它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现在我想让它生效,可不清楚要在多长时间内进行追认。我担心超过时间合同就没效了,想了解下法律规定的这个追认时间是多久,好尽快处理。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中,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有权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如果在这三十日内,法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没有作出表示,法律上就会视为其拒绝追认,合同也就不能生效。所以,当遇到效力待定合同需要追认的情况时,相对人应及时行使催告权,而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也要在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内尽快作出决定,以明确合同的效力状态,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