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之后可以上诉几次?
我最近打了一场官司,一审判决结果我不太满意。我想了解下,在一审结束之后,我能有几次上诉的机会呢?是不是可以一直上诉下去,直到得到我满意的结果?麻烦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一审之后上诉的次数是有明确规定的,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
所谓两审终审制,就是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也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不过,虽然两审终审后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但如果当事人认为终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寻求救济。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再审程序,它是为了纠正已经发 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但再审程序并不是上诉程序,它的启动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要求,不是只要当事人申请就一定会启动的。
总之,在一审之后,当事人通常只有一次上诉的机会,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既保障了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又维护了司法的效率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