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转私人需要几年才不用交税?

我单位有一辆公车,我想买下来转为私车。听说公车转私车可能要交税,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要是真要交税的话,需要使用几年再转才不用交税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公车转私人需要几年才不用交税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公车转私车,实际上是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的税主要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缴纳增值税。而公车属于单位的固定资产,当它从单位转到个人名下时,就涉及到固定资产的销售环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过在2014年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并没有规定公车使用几年转私人就不用交税。公车转私车是否交税以及交多少税,主要取决于公车购置的时间、单位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等因素。如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且公车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如果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另外,如果符合一定的免税条件,也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但这里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单位的公车并不在其列。


所以,公车转私人并非由使用年限决定是否交税,而是由车辆购置时间、单位纳税身份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在进行公车转私车的操作时,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准确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