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住院报销后能拿到多少钱?

我在工作时受伤导致骨折,现在已经住院治疗,费用也进行了报销。我想知道在报销之后,我还能拿到多少钱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计算方式和具体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工伤骨折住院报销后能拿到多少钱,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综合考量。首先,我们得明白工伤赔偿的相关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关于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对于工伤骨折这种情况,一般要先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认定为工伤后,接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以及相应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骨折的严重程度不同,所评定的伤残等级也会不同,进而影响最终的赔偿金额。比如,一般的骨折可能评定为十级伤残,而较为严重的粉碎性骨折等可能评定为更高级别的伤残。


工伤骨折住院报销后能拿到的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医疗费用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如果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这些目录和标准的费用,可能需要用人单位或职工自行承担一部分。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是伤残补助金。以十级伤残为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是更高级别的伤残,相应的伤残补助金标准会更高。


四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比如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这两项补助金的金额相对会高一些。


要准确计算工伤骨折住院报销后能拿到多少钱,需要先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当地的赔偿标准以及自身的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