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是怎么定性量刑的?

我家附近有个工厂,经常排放刺鼻难闻的废气,我怀疑他们污染环境。我想了解下法律上污染环境罪是怎么定性的,要是确定构成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又是什么样的,我打算向相关部门反映这个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人违反了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随意排放、倾倒或处置一些有害的东西,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从定性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就会被认定构成污染环境罪。这里的“严重污染环境”,相关司法解释也给出了明确的情形,比如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等。


在量刑方面,犯污染环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司法解释也有列举,像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等。所以,判断是否构成污染环境罪以及具体的量刑,要综合各种实际情况,依据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