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缓刑是怎么安排出来的?

我在上海涉及一起轻微刑事案件,听说有缓刑的可能。我想了解下在上海,法院是按照什么流程和条件来安排缓刑的?我这种情况能不能争取到缓刑呢?
张凯执业律师

缓刑呢,简单来说就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在上海,和其他地方一样,缓刑的适用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是犯罪情节较轻;二是有悔罪表现;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也就是说,首先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得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一个大前提。


“犯罪情节较轻”,指的是犯罪行为的性质、手段、后果等方面相对不严重。比如一些犯罪金额较小、伤害后果不严重的案件。“有悔罪表现”,通常体现在犯罪分子主动坦白罪行、积极退赃退赔、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等行为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犯罪原因等因素来判断。比如一个人平时表现良好,只是因为一时冲动犯了罪,且事后非常后悔,那么就有可能被认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就需要社区进行评估,看看犯罪分子回到社区后,会不会对社区的治安、风气等造成不好的影响。


对于符合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法院在判决时会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所以,如果你想争取缓刑,就要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方面去努力,比如积极悔罪、争取被害人谅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