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时如何避免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

我打算买套二手房,可听说现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不少,我挺担心自己也遇到这种糟心事。我想知道在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具体有哪些办法能避免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二手房交易中,“一房多卖”是指卖方将同一套房屋先后卖给多个不同的买家。这不仅会给购房者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进行产权调查是至关重要的。购房者可以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的产权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查询产权信息,购房者可以了解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以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否与卖方一致。如果发现房屋存在问题,应谨慎考虑是否继续购买。


其次,及时办理网签手续也是关键步骤。网签是指房屋交易双方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络交易平台签订购房合同,并进行备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虽然这里说的是商品房预售,但二手房交易中的网签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网签可以防止卖方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因为一旦进行了网签,该房屋在系统中就会显示已交易,无法再次进行网签。


再者,尽快办理过户手续能从根本上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办理过户手续后,房屋的所有权就正式转移到购房者名下,卖方就无法再将房屋卖给其他人。购房者应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与卖方一起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另外,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卖方提供担保。例如,要求卖方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者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如果卖方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据担保协议要求卖方或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明确违约责任。合同中应详细约定卖方如果出现“一房多卖”等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等。这样可以增加卖方违约的成本,降低“一房多卖”的风险。


最后,资金监管也不容忽视。购房者可以将购房款存入专门的资金监管账户,待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再由监管机构将款项支付给卖方。这样可以避免卖方在收到购房款后,不履行过户义务或者将款项挪作他用。资金监管可以保障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总之,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要保持警惕,采取多种措施来避免“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