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行政诉讼的原告?

我跟行政机关发生了纠纷,听说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但我不知道自己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在诉讼中又要做些什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所以想了解一下怎样才能做好行政诉讼的原告。
张凯执业律师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么,如何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呢?


首先,要具备原告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原告必须与被诉行政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比如,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直接针对你,或者行政行为影响到了你的合法权益,像土地征收、行政许可等行为,只要你认为该行为侵犯了你的权益,就可能具备原告资格。


其次,确定明确的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被告通常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对被告的确定有详细规定。一般情况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比如,你对某县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那么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就是共同被告。


然后,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诉讼请求就是你希望法院通过审判达到的目的,比如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等。事实根据则是支持你诉讼请求的相关事实,包括行政行为的作出时间、内容、对你造成的影响等。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些事实,虽然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但你也可以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最后,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对管辖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一些特殊的行政案件,还有专属管辖的规定,比如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成为行政诉讼原告后,还需要了解自己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原告享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和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提起上诉等权利。同时,原告也有遵守诉讼秩序、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事实等义务。


总之,要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需要具备原告资格,确定明确的被告,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