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补交该如何计算?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去年的企业所得税可能申报得不太准确,现在到第二年了,税务那边说可能要补交。我不太清楚这个补交的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有没有相关的计算公式或者计算方法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当企业在第二年需要补交企业所得税时,计算方式是有章可循的。


首先,要明确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这里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不征税收入主要有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各项扣除则涵盖了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


接下来,根据确定好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最后,计算补交税额。需要对比之前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金额。补交税额 = 应纳所得税额 - 已预缴税额。如果计算结果为正数,就需要补交相应金额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为负数,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会按照规定进行退税处理或者抵减下一年度的应纳税额。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补交计算时,务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确保计算准确,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