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折旧方法如何计提折旧?

我在一家企业做财务工作,最近处理固定资产折旧时犯难了。公司有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我不知道用不同折旧方法该怎么去计提折旧,比如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希望了解下这些折旧方法具体该怎么操作。
张凯执业律师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折旧方法及其计提方式。


首先是年限平均法,也叫直线法。这种方法比较简单,就是把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公式为: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例如,一台设备原值1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万元,预计使用10年,那么每年的折旧额就是(10 - 1)÷ 10 = 0.9万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是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之一。


其次是工作量法。它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比如一辆运输卡车,原值2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总行驶里程为100万公里,本月行驶了5000公里。那么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20×(1 - 5%)÷ 100 = 0.19元/公里,本月折旧额 = 5000×0.19 = 950元。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使用程度与工作量密切相关的固定资产。


再者是双倍余额递减法。这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前期计提的折旧额较多,后期逐渐减少。年折旧率 = 2÷预计使用年限×100%;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需要注意的是,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例如,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50万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第一年折旧额 = 50×(2÷5) = 20万元;第二年折旧额 =(50 - 20)×(2÷5) = 12万元;第三年折旧额 =(50 - 20 - 12)×(2÷5) = 7.2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折旧额 =(50 - 20 - 12 - 7.2 - 2)÷ 2 = 4.4万元。双倍余额递减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关于根据固定资产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的规定,对于一些技术更新较快的固定资产比较适用。


最后是年数总和法,也是一种加速折旧方法。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比如一项固定资产原值15万元,预计净残值为3万元,预计使用5年。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 1 + 2 + 3 + 4 + 5 = 15。第一年折旧率 = 5÷15×100%≈33.33%,年折旧额 =(15 - 3)×33.33% = 4万元;第二年折旧率 = 4÷15×100%≈26.67%,年折旧额 =(15 - 3)×26.67% = 3.2万元,以此类推。这种方法同样遵循了会计准则中对折旧方法选择的要求,适用于那些受技术进步影响较大、使用效能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降低的固定资产。


不同的折旧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以及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所采用的折旧方法。同时,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