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工资差额怎么计算?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发现公司支付的工资和我应得的有差距,想要通过劳动仲裁来争取工资差额。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工资差额具体该怎么计算,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法来算呢?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劳动仲裁中,工资差额的计算是一个重要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资差额的概念。工资差额就是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与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应得工资之间的差值。比如,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但实际只发了4500元,那么这500元就是工资差额。计算工资差额时,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这些法律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权益,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对于不同情况,工资差额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如果是加班工资差额,计算方式为: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这里的月工资基数,在劳动合同有约定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在计算时,需要注意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是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差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时,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最多计算11个月。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总之,计算工资差额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确定应得工资和实际支付工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同时,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劳动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