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医保怎么改走工伤?

之前看病时用了医保报销,后来发现这情况应该算工伤。现在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把报销途径从医保改成走工伤,担心处理不好影响后续权益,也不清楚具体流程和需要注意些什么,很是发愁。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当已经使用医保报销后想要改走工伤,首先需要明确这一过程的可行性和相关规定。


医保和工伤保险是两个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医保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个人已经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当主动将先行支付金额中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退还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所以,若想改走工伤,第一步要做的就是退还医保已经报销的费用。这是因为工伤医疗费用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如果已经用医保报销,就需要将这部分费用退还回去,以确保费用承担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退还医保费用后,接下来就是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通过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了,例如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