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怎么找老板要求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想找老板赔偿,但不知道该怎么做。是直接跟老板谈,还是需要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呢?真的很迷茫,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具体该怎么操作。
张凯执业律师

当发生工伤后找老板要求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通俗来讲,就是要证明你是为这个老板工作的。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也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凭证。


其次,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你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的关键环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老板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这一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然后,劳动能力鉴定。在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依据也是《工伤保险条例》。


最后,要求赔偿。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就可以向老板要求赔偿了。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所不同。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如果老板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老板承担。如果老板拒绝赔偿,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