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应该如何补偿?

我家这边最近要征地了,我不太清楚征地补偿的标准和方式。不知道是按什么来计算补偿金额,是土地面积、土地类型,还是其他什么因素?补偿是一次性给清,还是会有其他方式?想了解一下征地补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补偿主要包括几个部分。土地补偿费,这是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一般来说,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这里的“年产值”,就是这块地每年大概能产出多少价值的农作物等。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如果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另外,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总之,征地补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计算方法的,并且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