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如何确认?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我不太清楚拆迁补偿到底是怎么确定的。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算,是房子面积、人口数量,还是其他因素?也不知道具体的确认流程是怎样的。想了解下拆迁补偿确认的相关事宜,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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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的确认是一个比较复杂但有明确规定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拆迁补偿的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通常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其次,确认拆迁补偿要经过一定的流程。一般来说,第一步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人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第二步,房屋征收部门会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如果双方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 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在整个拆迁补偿确认过程中,被征收人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仔细阅读相关的文件和协议,对于不明确的条款及时要求解释和说明。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情况,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