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进行房屋所有权确认?

我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写的我的名字,但房产证还没办下来。现在有人说这房子有他的份,和我起了争执。我想知道在民法典里,到底该怎么确认这房子的所有权归谁呢?我需要准备些什么来证明房子是我的?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日常生活中,房屋所有权确认是一个较为常见且重要的问题。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究竟该如何进行房屋所有权确认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房屋所有权确认的一些基本概念。房屋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谁拥有房屋所有权,谁就可以合法地支配该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以登记为准。当房屋完成产权登记,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即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例如,张三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是张三的名字,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张三就是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人。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房屋所有权有争议,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比如,李四和王五对于一套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李四认为房屋是自己购买的,只是登记在了王五名下,这种情况下,李四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自己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归属。这些因素可能包括购房合同的签订情况、购房款的支付凭证、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情况等。


此外,对于一些基于事实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例如,合法建造房屋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这种情况下,在进行房屋转让等处分行为时,还是需要先进行登记。假设甲自己出资建造了一栋房屋,那么在房屋建成时,甲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如果甲要将该房屋卖给乙,就需要先办理产权登记,然后再进行转让登记,这样乙才能合法地取得房屋所有权。


在进行房屋所有权确认时,相关的证据至关重要。购房合同是证明房屋买卖关系的重要凭证,它记录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房屋的基本信息和价格等。购房款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可以证明谁实际支付了购房款项。此外,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如水电费缴纳记录、物业费缴纳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总之,房屋所有权确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一般以登记为准,但在存在争议或特殊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