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我前段时间和人起了冲突,对方一气之下把我的电动车砸坏了,维修花了不少钱。我想知道他这种行为算故意毁坏财物罪吗?法律上是如何判定构成这个罪的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标准和依据。
张凯执业律师

故意毁坏财物罪,通俗来讲,就是故意去损坏或者毁灭别人的财物,并且造成的损失达到了一定程度,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就会被认定为犯罪。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犯罪人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他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财物的损坏或毁灭,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比如,甲因为和乙有矛盾,就专门跑到乙家,把乙的家具砸烂,甲这种行为就是出于故意。如果是不小心弄坏了别人的东西,那就不能算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犯罪故意的相关规定,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这两种故意情形都可能存在。


其次,在客观方面,要有毁坏财物的行为。这里的毁坏包括很多种情况,既可以是物理上的损坏,像把汽车砸变形、把玻璃打碎;也可以是功能上的破坏,比如把别人手机的重要程序删除,导致手机无法正常使用。而且,这种毁坏行为必须针对的是公私财物,也就是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财物。


最后,关于毁坏财物的数额或者情节。并不是只要有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要看造成的损失大小或者情节是否严重。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一般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或者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或者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等情形,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总之,要判定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综合考虑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数额或情节等多方面因素。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