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构成商标侵权?

我开了一家小店,卖一些日用品。最近进了一批货,包装上的商标和一个知名品牌有点像,我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商标侵权。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到底怎样的行为才会被认定为商标侵权呢?
张凯执业律师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构成商标侵权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判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其次,要考虑是否有损害事实发生。损害事实既包括物质损害,也包括无形的精神损害。比如,因为侵权行为导致商标权人的产品销量下降、市场份额减少,这就属于物质损害;而侵权行为可能会降低商标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对商标权人的商业信誉造成损害,这就属于精神损害。


再者,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需要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损害事实是由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例如,正是因为侵权人在市场上销售了带有近似商标的商品,才使得消费者产生混淆,从而影响了商标权人的正常销售,导致其经济损失。


最后,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商标权,仍然实施该行为;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商标权,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多个因素。在商业活动中,一定要尊重他人的商标权,合法使用商标,避免陷入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