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扶贫资金如何定罪量刑?

我想了解一下,假如有人挪用了扶贫资金,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呢?这关系到扶贫项目的落实和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很想知道具体的定罪和量刑标准,好让心里有个底。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挪用扶贫资金在法律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定罪量刑情况。


首先,挪用扶贫资金可能涉及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扶贫资金属于特定款物,挪用扶贫资金的性质更为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另外,如果是挪用扶贫资金但并非归个人使用,而是挪作其他公用,可能涉及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