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寻衅滋事如何定罪量刑?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跟人打架被认定是寻衅滋事。我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会怎么定罪量刑。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未成年寻衅滋事在定罪和量刑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因为是未成年人有特殊处理?
张凯执业律师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寻衅滋事罪的概念。寻衅滋事罪指的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而对于未成年人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我国法律有着特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一般情况下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会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具体到定罪量刑,法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未成年人的年龄、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