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丢了该怎么复印?
之前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不小心弄丢了,现在因为某些事情需要用到离婚协议的复印件,不知道该从哪里去复印,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很着急,希望了解一下该怎么处理。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首先,我们要知道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约定,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当离婚协议丢失需要复印时,有以下几种途径。
如果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备案的离婚协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所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并复印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有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你向他们说明情况,按照要求填写查阅申请等相关表格,经过审核后就可以查阅并复印档案中的离婚协议,他们复印的材料通常会加盖公章,具有和原件一样的证明效力。
如果离婚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进行的,那么可以到作出离婚判决或调解的人民法院的档案室查阅并复印相关法律文书,其中就可能包含离婚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诉讼档案会有相应的保管期限,法院会妥善保管这些档案。你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相关材料,向法院的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查阅申请,经允许后进行复印。
另外,如果自己保存的离婚协议有电子版,也可以直接打印出来,不过这种复印件的证明效力相对较弱,在一些要求严格的场合可能不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