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工厂用童工该如何处理?

我在一家工厂附近工作,偶然发现这家工厂里有看起来像是未成年人的孩子在干活。我很担心这些孩子的权益,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出发,我发现工厂用童工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有哪些具体的步骤和方法呢?
张凯执业律师

当发现工厂使用童工的情况时,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要明确“童工”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童工。


如果发现工厂使用童工,第一步可以选择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使用童工的,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会依法进行调查核实。


一旦查实工厂使用童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此外,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总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发现工厂使用童工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