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突然发生工伤,我该如何面对?

我家人在工作的时候突然受了工伤,我一下就慌了神,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步骤去处理,需要注意些什么,怎样才能保障家人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当家人突然发生工伤,您可以按以下步骤应对。首先,及时送医救治。确保家人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医疗救助是关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所以,送医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行动,您要积极主动安排。


其次,收集相关证据。要收集能证明家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同时,也要保留好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像事故现场的照片、监控视频、工友的证言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工伤认定等环节至关重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然后,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不申请,您作为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完成,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作为确定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


最后,落实工伤待遇。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您家人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相关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总之,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