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超期羁押该怎么处理?

我家人被关在看守所,已经超过了原本说的羁押期限,现在还没放出来。我想知道遇到这种看守所超期羁押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有哪些合法的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了解看守所超期羁押如何处理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超期羁押。超期羁押指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超期羁押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当遇到看守所超期羁押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处理: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相关的办案机关提出申诉。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要求办案机关说明超期羁押的理由,并要求解除超期羁押的状态。例如,可以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检察院的监所检察部门等提出申诉。


其次,如果申诉没有得到有效的回应,可以向上一级的主管机关进行反映。比如,向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检察院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其对超期羁押的情况进行监督和处理。


此外,还可以通过法律救济途径,如申请国家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如果超期羁押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当事人可以在羁押状态解除后,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羁押的时间证明、申诉的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