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辞职报告领导不批该怎么处理?

我在公司干得不太顺心,就写了辞职报告交上去了,结果领导不批。我现在就想尽快离职,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该怎么处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当员工打了辞职报告而领导不批时,可根据不同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来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员工的辞职方式。一般来说,员工辞职有两种常见情况,一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即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而单方面解除又分为即时解除和预告解除。


对于预告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员工按照这个规定,提前相应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单位,那么到时间后就可以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例如,员工提前三十天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三十天期满后,即便领导不批,员工也能合法离职。而且在这三十天内,员工要正常上班,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工作交接等事宜。


如果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某些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些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上述情况,员工可以直接离职,并且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用人单位以领导不批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克扣工资等,员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员工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书面辞职报告、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