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如何定性敲诈勒索罪?
我遇到了件事,有人威胁我给他一笔钱,不然就把我的隐私公布出去。我不确定这算不算是敲诈勒索,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敲诈勒索罪的,这种情况符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标准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敲诈勒索罪,通俗来讲,就是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犯罪行为。下面从几个方面来介绍如何定性敲诈勒索罪。
首先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就是说,他打心底里就想着通过不正当的方式把别人的钱拿到自己手里。比如,甲明明知道乙没有欠自己钱,却以一些莫须有的理由威胁乙还钱,这就体现了甲非法占有乙财物的故意。
其次是客观行为方面。行为人要实施了威胁、要挟等行为。威胁和要挟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口头的,比如直接对被害人说‘不给钱就揍你’;也可以是书面的,像寄恐吓信;还可以通过第三人转达威胁内容。而且威胁的内容也各不相同,可能是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比如伤害其身体;也可能是损害其名誉,像曝光隐私等。
最后是数额和情节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多次敲诈勒索’是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
综上所述,定性敲诈勒索罪需要综合考虑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数额和情节等因素。如果有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