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认定的?

我和爱人结婚几年了,现在对于家里的财产不太清楚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我婚后自己工资存下的钱,还有我们一起买的房子,这些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呢?我想了解下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和依据。
张凯执业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婚姻关系中至关重要,它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也可能在离婚等情况下影响财产的分割。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一般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包括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所有收入,比如每月的工资、季度奖金、劳务兼职所获得的报酬等。这些收入不论以谁的名义存入银行,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丈夫在公司工作获得的工资,妻子从事兼职工作得到的报酬,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进行投资,如开办企业、炒股、购买基金等所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小店,盈利的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方用家庭资金炒股赚了钱,这部分收益同样是夫妻共有的。


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经济收益,如稿费、专利转让费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收益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例如,妻子在婚后创作了一部小说,在婚姻期间获得了稿费,这笔稿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小说在婚前创作完成,但在婚后才获得稿费,那么这笔稿费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男方的父母在遗嘱中写明某套房子只留给男方,那么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的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例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即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财产明确归一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男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就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是对女方身体受到伤害的补偿,只归女方个人所有。


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时,还需要注意财产的来源和取得时间。如果财产是在婚前取得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取得,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范围,通常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书面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应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的归属。例如,夫妻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归各自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工资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法律规定以及夫妻双方的约定等因素。如果在财产认定方面存在疑问或者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